言论及表达政策
序言
为了遵守爱荷华州的法律,保护公共高等教育机构的言论和表达,本学院制定了本政策.
高等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发现, 改进, 传输, 以及通过研究传播知识, 教学, 讨论, 和辩论. 为了实现这个功能, 该机构必须努力确保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允许的最充分的知识自由和言论自由.
保护个人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这不是高等教育机构的应有职责, 其中可能包括个人认为不受欢迎的想法和观点, 不愉快的, 甚至是冒犯.
鼓励思想的多样性是高等教育机构应有的作用, 的想法, 和意见和鼓励,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范围内, 和平, 尊重, 以及安全行使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学生和教师可以自由讨论出现的任何问题, 组装, 参与自发的校园表达活动,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既定原则范围内, 在合理的时间内, 的地方, 以及与既定的第一修正案原则相一致的举止限制.
高等学校校园的户外区域是公共论坛,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同样的条件向任何受邀的演讲者开放, 的地方, 以及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既定原则相一致的方式限制.
校园的户外区域, 在这项政策中,哪一个指的是校园外一般可进入的区域,而校园社区通常是被允许进入的, 比如草地, 人行道, 或者其他类似的公共区域. 校园户外区域不包括卫生保健设施以外的区域, 兽医设施, 本学院运动项目或运动队使用的设施或室外场地, 或者其他户外区域,只有大多数校园社区才能进入.
受保护的活动
校园社区的成员, 哪一项包括学生, 由学生邀请的教职员工和/或嘉宾, 教职员工, 不得在校外自由从事非商业性的表达活动, 在合理时间内, 的地方, 举止上的限制, 只要会员的行为不违法, 不会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使用行人道, 并且不会扰乱学院的运作. NIACC可以指定校园的其他区域供校园社区使用. 所有进入指定区域的通道将以中立的观点为基础.
受保护的非商业表达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社区成员可以交流思想的任何合法的口头或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形式的和平集会, 抗议活动, 演讲包括特邀演讲嘉宾, 文献分布, 循环请愿书, 和发布, 包括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或播放, 校园室外录制的音频或视频.
受保护的活动还应包括学生在校园室外举行反示威的表达权,只要反示威的行为不违法, 不实质性地禁止他人的言论自由吗, 或妨碍他人使用设施或使用人行道.
不受保护的活动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NIACC禁止, 限制, 或限制不受美国宪法保护的表达和/或表达活动. 不受保护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threat of serious harm and expression directed to likely directed to provoke imminent unlawful actions; and
- 骚扰, 包括但不限于如此服务的表达, 无处不在的, 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该表达都不合理地干扰了个人获得学院提供的教育机会或利益.
学生组织
NIACC不会因为学生组织或其成员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观点或观点的表达而拒绝给予学生组织的利益和特权. 就本政策而言, 利益意味着认可, 登记, 为会议或演讲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使用沟通渠道, 并获得其他学生团体可以获得的资金来源.
除了, NIACC不得因学生组织要求其领导人同意并支持该组织解释和应用的组织信仰而拒绝给予该组织任何利益或特权, 并进一步推进组织的使命. 就本政策而言, 学生组织是指经NIACC正式认可或注册的团体, 或寻求官方认可或注册的团体,由被NIACC录取并出席的学生组成,他们获得或正在寻求获得福利或特权.
校园结社自由公众论坛
校园的户外区域被视为公共论坛. NIACC可以维持和执行明确的, 发表, 合理的观点-中立的时间, 的地方, 以及为促进重大机构利益而量身定制的方式限制, 但应允许校园成员进行自发的表达活动和分发文学作品. 如果NIACC有限制,它应该提供足够的替代表达方式.
除非本政策另有规定, 并以合理的时间为准, 的地方, 举止限制, NIACC不得将校园内的任何区域指定为言论自由区,也不得制定政策,将表达性活动限制在校园内的特定户外区域.
本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授予个人从事故意行为的权利, 材料, 如果NIACC根据该政策在校园的户外区域为活动预留了空间,则会严重干扰个人或学生组织的表达活动.
投诉程序
如果校园社区的成员认为他们因违反这项政策而受到伤害, 他们可以在诉因产生之日起一年内通过联系总统办公室向NIACC董事会提出投诉.